5/15 參與北在北縣府507室 區「丙等營造業逐案簽證」座談會及對談,與會技師會員達百數十人
施理事長說明「丙等營造業逐案簽證」沿革與最新進展,並對技師法修法及營造業法第7.61條修法做報告
技師發言踴躍 其中2064 游技師的建言最具建設性,在綜合討論有機會報告並建言,以下為發言紀要
1.建議公會推動:公會政策對推動營造業法中「主任技師」角色的定位
公會政策:一部營造業法讓主任技師、建築師成為專任職 因此,「人照合一」是公會「潛意識」支持的標的
我要在此呼籲:由公會推動修改營造業法相關條文「專任工程人員」應修法推動 各科技師正名為主任技師或建築師
因此:營造業法相關規定:營造業法 15條要修正
第三條、第七條 、第九條、第十三條、第十五條、第廿八條、第卅二條、第卅四條、第卅五條、第卅六條、第卅七條、第卅八條、第卅九條、第四十一條、第六十一條、
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4條要修正
第十二條、第十九條、第二十條、第二十五條
思考: 第九章附則 有出現 [建築師或技師] –二次
通動修法:「專任工程人員」以主任技師.建築師 替代 以符實際